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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科阳曲200MW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JS-QT-GC-2026062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太原市 阳曲县 1.招标条件本项目惠科阳曲200MW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一期)(招标项目编号:D3201150734004635001)已由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建设[并审管投核字(2025)18号],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16台单机容量6250kW风力发电机组,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新建1回220kV线路接入赤塘变电站,建设4条35kV集电线路及站内其他配套设施。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征地、设备采购供货、土建及安装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交钥匙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建设相关手续等工作。 2.3建设地点:太原市阳曲县凌井店乡一带。 2.4计划工期:12个月。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验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采购、施工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电力行业(风力发电)甲级资质和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财务要求:近三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由多个单位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格条件; (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领取文件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义务和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