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包头第二热电厂#3炉是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DG1065/18.2-Ⅱ6型锅炉,为一次中间再热亚临界自然循环汽包炉,燃烧器四角布置、双切圆燃烧,平衡通风。单炉膛∏型布置,全钢架悬吊结构,紧身封闭,固态排渣。锅炉设计煤种为烟煤,配套采用五台中速直吹式制粉系统。尾部配备回转式空气预热器、电袋除尘器和湿法脱硫系统。为了全面的了解并改善设备安全状况,提高设备的安全运行水平,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现拟对#3机组A级检修中#3锅炉系统设备检查、修理及A修中脚手架搭拆及保温铁皮拆除恢复工作进行外委。
2.2 规模:2×200MW+2×300MW
2.3 服务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包头第二热电厂
2.4服务期:检修工期45天(计划检修开始时间2026年08月0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完成3号机组锅炉系统设备A级检修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汽包检修;燃烧器更换、摆角修复、小风门、燃尽风检修;回转式空预器检修;电除尘检修;原煤斗衬板检修;制粉系统煤粉管及烟风道伸缩节更换;烟气换热器漏风治理;磨煤机热风隔绝门更换;脱硝导流板检修;捞渣机底板铸石板更换;吸收塔、石灰石浆液箱清淤;高温过热器集箱及弯管更换;脱硫净烟道更换;脚手架搭拆及保温铁皮拆除恢复;#3机组大修现场标准化展示区制作安装等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项目经理自2025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
备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锅炉系统A级检修或锅炉安装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6月24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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