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环集团国能智深2026-2028年化工装置工控系统改造安装工程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科环集团国能智深2026-2028年化工装置工控系统改造安装工程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105013,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化工装置工控系统改造安装工程框架,用于国能智深公司承揽的化工项目,主要服务于宁夏、内蒙古、新疆、陕西等省市自治区。
2.1.2招标范围:配电柜、系统柜、安全栅柜及继电器柜的安装/拆除,中央控制室或现场电子间工作台安装/拆除,屏(柜)基础槽(角)钢制作安装,脚手架搭设,电缆(电源电缆、网络电缆、接地电缆、预制电缆、控制电缆、通讯电缆等)敷设及端接,光缆敷设及熔接,I/O信号终端头剥线、标识及端接,I/O信号终端头标记、解线及拆除,盘台柜防火封堵(含防火材料),信号回路单体调试及配合联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开工手续办理等。
2.1.3服务期限:框架协议有效期为24个月,具体项目工期以所下工程施工订单为准。
2.1.4服务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业绩2份,业绩类型为石油化工工程生产装置基建或改造项目设备安装工程。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要求的合同及对应的至少1张发票扫描件及发票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发票代码(电子发票除外)、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
注:1、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为框架(协议)/寄售合同,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有效订单以及对应的结算发票和发票验真截图,否则按无效认定。
2、同一框架协议下,若各工程施工订单分别对应不同项目,且每份工程施工订单均包含明确的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则该订单视为独立有效的书面合同,可作为独立业绩证明文件。仅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未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项下具体工程施工订单的,因其无法体现具体项目的履行事实,不符合本项目对合格业绩合同的认定要求,该等情形下的框架协议不作为有效业绩。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由于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项目,此处为对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总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总负责人负责过的项目不能出现人身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拟任项目总负责人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拟任项目总负责人近5年参与管理的项目未发生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
(3)项目总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石油化工工程生产装置基建或改造项目设备安装工程(改造或基建项目,非检修类项目)担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2)该人员须从事过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近三年参与管理的项目未发生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拟任安全总负责人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拟任安全总负责人从事过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近三年参与管理的项目未发生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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