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内容
标段一: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公司2026-2028年(两年)煤炭综合运输服务,预估运输总量55万吨,其中从独山港集装箱车运综合到厂52.25万吨(单程运距约15km),乍浦港集装箱车运综合到厂2.75万吨(单程运距约25km),均包含在港口产生的杂项作业(制箱、装箱、吊装)。
标段二:滨海环保能源公司2026-2028年(两年)煤炭综合运输服务,预估总量16万吨,其中主路线独山港经集装箱船运至尖山码头后集装箱车运综合到厂预估14.6万吨(单程:独山港-尖山码头船运85km,尖山码头-滨海环保车运35km),另外设置3条应急特殊运输方式:1、镇海港用散货车运输到厂(单程车运135km),预估0.12万吨;2、独山港燃煤集装箱车运到厂(独山港-滨海环保单程车运106km),预估1万吨;3、独山港、乍浦港至滨海环能散货船运加车运到厂(独山港、乍浦港至尖山码头单程:船运约85km,尖山码头-滨海环能车运35km;独山港车运-滨海环能车运106km;乍浦港-滨海环保车运90km)散货预估0.28万吨。以上集装箱运输均包含在港口产生的杂项作业(制箱、装箱、吊装),特殊运输方式的使用及使用数量须经招标人确认同意后实施。
投标人须同时对标段一、标段二进行投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信用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5.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须具备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8.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单年累计 15 万吨及以上道路运输业绩(以上业绩不含罐车运输)【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及结算单等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06月23日 09时00分至2026年06月29日 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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