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克旗煤制天然气大石门来水增加预处理系统改造项目EPC 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
2.4 建设规模:2000m3/h
2.5 计划工期:本项目绝对建设工期为9 个月,暂定为2026 年7 月31 日至2027 年4 月30 日,274 个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克旗煤制天然气大石门来水增加预处理系统改造项目EPC 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供货、土建施工、安装调试、单机试车、机械竣工直至工程中间交接前的全部工作,以及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开车和性能考核阶段的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10 年(2017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具有1 个及以上已投运的电力或化工或市政行业水处理项目的EPC总承包业绩,且业绩中应含有300m3/h 及以上的高密度沉淀池或机械加速澄清池。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2025 年6 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本企业任意连续12 个月社保缴纳记录。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 个及以上电力或化工或市政行业水处理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1 联合体允许最多2 家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 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近10年(2017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具有1 个及以上已投运的电力或化工或市政行业水处理项目的详细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或EP 或EPC 总承包业绩,且业绩中应含有300m3/h 及以上的高密度沉淀池或机械加速澄清池。
3.2.5.3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10 年(2017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具有1 个及以上已投运的300m3/h 及以上电力或化工或市政行业水处理项目的施工(C)或PC 或EPC 总承包业绩。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和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内容页。如果合同中未体现拟派项目经理姓名的,需提供业绩用户证明,未体现和未提供的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EPC 业绩、施工业绩、设计业绩时间以用户证明中的投运时间为准;用户证明中没有投运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也无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06月23日至 2026年 07月 07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06月23日至 2026年 07月 07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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