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抚州发电厂2026-2029 年(三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现场管理服务项目
2.3 建设地点:抚州分公司
2.4 建设规模:2000MW
2.5 服务期限:自2026 年8 月16 日至2029 年8 月15 日止,为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系抚州项目2026-2029 年(三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现场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负责承担抚州发电厂2*1000MW 燃煤机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现场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放灰、石子煤接卸及倒运、放渣设备操作、调度、粉煤灰化验、保洁、台账统计管理、班组建设及管理,以及抚州发电厂的汽车衡过磅服务。为满足现场生产需要,应答人需配备各岗位工作人员不少于36 人,其中项目经理1 人、安全员1 人、会计1 人、统计1 人、综合管理1 人、档案管理1 人、后勤管理1 人、化验1 人,运行人员28 人负责现场设备操作及过磅服务(要求4班3 倒,每班操作人员6 人、过磅人员1 人)、现场工具车1 辆。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接卸管理
1.1 负责对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或处置车辆入厂接卸全过程监督管理。
1.2 负责粉煤灰、炉渣、石子煤接卸涉及的放灰放渣设备操作,车辆过磅,以及其它相关装车的操作。
1.3 负责现场设施运行管理,包括巡回检查、缺陷填报、日志记录等。
1.4 负责配合灰库区域设备维护人员做好设备消缺工作。
1.5 负责石子煤清理装卸和厂区内倒运工作。
1.6 负责粉煤灰采样化验。
2.现场调度
2.1 负责指挥调度现场综合利用或处置车辆接卸粉煤灰、炉渣,安排车辆到指定地点等候或接卸。
2.2 负责粉煤灰采样化验,并做好相关台账。
2.3 负责建立完善调度值班相关台账。
3.计量过磅服务
3.1 负责处置和销售拉运车辆入厂后的空车过磅,录入时间、车牌号、司机姓名、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装车固废类别等信息。
3.2 负责拉运车辆装车后的车辆过磅,仔细核对磅单数据,核对无误后打印磅单。
3.3 负责对过磅安全环境进行检查,车辆上磅后,检查车辆已停稳熄火,无压边或车辆未完全上磅情况,司机及随车人员已下车,磅体上无人员走动,检查无误后方可称重。
3.4 负责当班过磅车辆的磅单收集,集中上交给统计人员,并配合统计人员与放灰、渣人员的装车记录进行核对,确保车辆过磅与装车的数量和固废品类一致。
3.5 负责每日检查汽车衡设备的运行状态,如遇汽车衡或电脑系统故障,应第一时间上报处理,并详细记录故障内容和发生时间。
3.6 过磅员不得随意换班、中途串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磅房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不得让闲杂人等进入磅房,任何时间不得出现无人过磅的现象。
3.7 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称重数据和客户信息。
3.8 负责配合甲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2021 年1 月1 日至首次应答截至时间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 个及以上电厂现场固体废物排放或装卸车作业或现场管理服务业务相关业绩(不包含保洁业绩),提供反映有效信息的合同文件,包括不限于合同文件的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相关页等。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资格证书。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6 月 23 日至 2026 年 07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