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花园电厂(以下简称花园电厂),为煤电一体化燃煤电厂。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大南湖乡境内,哈罗公路79km处,靠近哈密大南湖矿区一号矿井,燃煤从一号、二号矿井工业广场通过输煤皮带直接输送进厂。电厂建设规模为4×660MW超临界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机组概况和相关设备:1、电厂概况:花园电厂工程为4×660MW、超临界、一次再热、三缸四排汽、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2、汽轮机设备: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三缸四排汽、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
3、锅炉设备: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炉、一次再热、四角切圆燃烧、平衡通风、紧身封闭、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塔式炉。
4、环保设备: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5、渣仓放渣设备概述:渣仓放渣设备由双轴搅拌机、给料机、加湿水泵、除尘风机、湿式除尘器、渣仓、放渣控制柜及附属配套部分组成。每台锅炉炉膛下部设有一台干式排渣机,干式排渣机可将锅炉排渣冷却至150℃以下。底渣经过渣斗排至干式排渣机,在干式排渣机中冷却后排入碎渣机,经碎渣机破碎的底渣经斗式提升机送至渣仓贮存,贮存在渣仓中的底渣通过放渣设备卸入汽车,运送至灰场。
6、石膏脱水系统概况:花园电厂脱硫工艺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工艺,一炉一塔。石膏浆液排出泵连续地把石膏浆液从吸收塔输送至石膏脱水系统。皮带脱水机将石膏浆液脱出水分后,经输送皮带翻卸入石膏库。石膏库内的石膏通过装载机和自卸车装卸、外运。
7、灰库系统概况:花园电厂四台炉共用两套6座灰库,1、2号炉公用一套3座灰库,3、4号炉公用一套3座灰库。一套3座灰库设计库容能满足储存两台炉在BMCR工况下燃用设计煤种时约30h的灰量。一电场输灰管道及空预器前置输灰管道经库顶切换阀可选择进入1号或2号粗灰库,二、三、四、五电场的细灰经库顶切换阀可选择进入粗灰库或细灰库。每座灰库设置有低、高、高高料位计。料位计的显示及报警信号送往DCS。灰库底部气化风由灰库气化风机提供。空气经电加热器加热后进入灰库底部的气化装置,使灰库内的灰处于流态化。该系统包括灰库气化风机、空气电加热器、库底气化装置等设备和附件。气化风机、电加热器布置在灰库5.5m层上。灰库为平底灰库,内径为13m。每座灰库下设置三路排放口,粗灰库一路排放口下设干灰卸料装置,供罐式汽车装运干灰;另外两路排放口下设加湿搅拌机,供翻斗汽车装运拌湿灰,湿式搅拌机将干灰与水混合成含水率15%~20%的调湿灰,卸装入汽车送往贮灰场进行碾压堆存。细灰库设置两路干灰卸料装置,一路排放口设置加湿搅拌机。干式卸料装置具备上限位、下限位、故障报警,并上传至DCS。双轴搅拌机配置两台加湿水泵,一运一备,布置在灰库5.5m层。双轴搅拌机加湿拌灰用水一路来自加湿水泵供水,另一路来自脱硫废水。两路加湿水源通过联络阀可相互切换。
8、灰场概况:花园电厂一期、二期贮灰场位于哈密大南湖煤矿一号矿井工业广场北侧,处于花园电厂厂址西北侧,距离花园电厂厂址约5.0km。贮灰场区域南侧距离哈罗铁路和哈罗公路约1km,北侧为低山丘陵区,避开了主导风向东北风对电厂的影响。贮灰场用地为戈壁荒滩地,贮灰场附近无居民区,贮灰场区域不压矿产资源及文物,附近没有军用设施。花园电厂二期灰场堆灰区最终堆灰高程可达到583m,最大堆灰高度约24m,可形成有效库容约7584000m³。二期灰场堆灰区占地约35.56公顷(不包含填埋场管理站及灰场外运灰道路)。
花园电厂贮灰场配套设置一座管理站,管理站设置机械设备间、400V配电室、水泵房、会议室、值班室、淋浴间、员工宿舍、仓库、食堂、厨房、一座500m³贮水池等。水泵房设置三台喷洒水泵,用于向灰场喷洒抑尘。
2.1.2 招标范围:粉煤灰、炉渣、石子煤、石膏、污泥装卸拉运及处置工作;灰场设备运行操作、巡视检查及灰库渣仓放灰放渣设备运行操作、巡视检查工作;灰场、灰库渣仓及运灰道路卫生清扫工作;厂区地磅全过程称重监管工作;招标人副产品销售的配合装车、设备启停及过磅称重的协调工作;灰场所属区域设备设施及构建筑物日常维护消缺工作;灰场灰渣推平碾压和喷洒工作;灰场内工程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灰场及灰坝的技术监督和环保检查的配合整改工作;灰坝沉降位移观测、碾压试验、安全评估等工作。并不因此调整合同金额。
2.1.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工期为36个月,具体开始执行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累计拉运数量达到合同暂定数量或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额或服务工期达到36个月,三者任意一个达到则服务终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灰渣拉运及灰场管理合同业绩2份,合同内容须包含灰渣拉运及灰场管理(灰场管理内容需包括灰场灰渣推平、碾压、喷洒工作),(若一份合同无法同时体现两部分内容,可分别提供视为一份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若为分别提供的合同,分别提供的合同金额相加不低于200万元(若合同无明确总金额,需提供甲方结算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6-25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7-02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