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河中游汾河水系磁窑河(一级支流)交城段水污染治理及经济开发区(省级)中水回用工程(第一标段)水处理配套电动葫芦、风机、泵阀、加药装置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D-ZBHW-2625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中国-山西-吕梁市交城县 一、招标条件 黄河中游汾河水系磁窑河(一级支流)交城段水污染治理及经济开发区(省级)中水回用工程(第一标段)水处理配套电动葫芦、风机、泵阀、加药装置等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I1401005264000515001),已由交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交审批投资发〔2023〕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黄河中游汾河水系磁窑河(一级支流)交城段水污染治理及经济开发区(省级)中水回用工程(第一标段)水处理配套电动葫芦、风机、泵阀、加药装置等设备采购。 2.2 招标项目编号:ZXD-ZBHW-26252。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第1标段: 包括生石灰加药系统/加药装置(计量泵、加药箱)/阀门/电动葫芦/轴流风机等设备的供应,并提供技术联络会、工厂试验、包装、保险、运输、交货(开箱验收)、培训、安装指导等服务,配合现场调试和试验、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负责质量保修等工作。 2.4 交货期:采购方下达订单30日历天完成供货。 2.5 质保期:自货物终验合格之日起算,各货物质保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 交货 2.7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必须是提供以下品类关键货物(品类名称:生石灰加药系统/加药装置(计量泵、加药箱)/阀门/电动葫芦/轴流风机,五个品类取其一品类即可)的制造商;或是提供以下品类关键货物(品类名称:生石灰加药系统/加药装置(计量泵、加药箱)/阀门/电动葫芦/轴流风机,五个品类取其一品类即可)的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 注:(1)如投标人为品类关键货物的制造商,则需要出具关键投标货物的 制造商声明函;如投标人为品类关键货物的代理商,则须同时提供由关键投标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制造商声明以及其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格式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签订)。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个品类的关键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近三年(2023年7月1日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