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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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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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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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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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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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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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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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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液压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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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8000/19/3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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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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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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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液压支架结构件进行整形修复,立柱千斤顶、阀类、销轴进行维修,胶管、密封等不可修复的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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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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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液压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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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G8000/22/3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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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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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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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液压支架结构件进行整形修复,立柱千斤顶、阀类、销轴进行维修,胶管、密封等不可修复的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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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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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头液压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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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CY15000/20/3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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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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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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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液压支架结构件进行整形修复,立柱千斤顶、阀类、销轴进行维修,胶管、密封等不可修复的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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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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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液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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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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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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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液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更换护套连接器、各类传感器、摄像头、交换机、电源箱,修复控制器面板及控制器,升级电液控系统,更新地面视频服务器及存储服务器,电液控系统更换比例不得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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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单位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性能及功能必须满足或优于矿方提出的技术说明要求。
2.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如对采购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有异议的事项,应现场勘察或电话咨询,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完整性。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能够保证上述各设备正常运行的全套设备、设施及其附属配件,实现矿方要求的所有功能,必须满足矿方使用现场实际情况。
3.投标单位负责安排技术服务人员对上述各设备安装、调试期间的技术指导,矿方仅提供一般常用工器具协助安装;设备投用前,对矿方操作、检修等相关人员交底培训。
4.设备交货时,属于防爆产品的必须提供安标证书、防爆合格证等资料,证书必须合格有效。
5.所有提供的第三方有资质单位检测检验费用均由投标单位承担,送检样品到货后现场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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