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电动汽车服务 2026年信息化业务辅助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38000220022332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电动汽车服务 2026年信息化业务辅助服务框架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电动汽车服务 (以下简称″ 电动”)作为 发展电动汽车服务产业的专业服务公司,近年来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软件开发相关技术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需求缺口,现通过框架采购的方式统一2026年信息化业务辅助服务框架采购,选择具有提供相关业务辅助服务能力的单位或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公司),为相关业务开展提供所需的业务辅助服务。将本次框架采购中综合评价优秀、专业、信誉良好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授予框架协议。本次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为新能源充电换电、车网互动、智能出行、AI智能等业务领域提供专业的IT信息化解决方案,涵盖规划、调研、分析、研究、生产、运维、运营等关键环节的IT信息化辅助服务。
2.2招标范围: 电动汽车服务 (以下简称″ 电动”)作为 发展电动汽车服务产业的专业服务公司,近年来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软件开发相关技术工作繁多,现需采购具有相关服务能力的单位开展信息化建设辅助工作,提供业务辅助服务。本次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为新能源充电换电、车网互动、智能出行、AI智能等业务领域提供专业的IT信息化解决方案,涵盖规划、调研、分析、研究、生产、运维、运营等关键环节的IT信息化辅助服务。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各标包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及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和框架采购协议执行规则等内容: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有效。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上限(需求预测量×(1+20%),下同)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需求预测量上下限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需求预测量×(1-20%)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各标包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及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和框架采购协议执行规则等内容。。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各标包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及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和框架采购协议执行规则等内容)。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 1 | 电动汽车服务 2026年信息化业务辅助服务框架招标项目 | 900 | 1 | 电动汽车服务 2026年信息化业务辅助服务框架招标项目 | 900 | 900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备注:
(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 9.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