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 规 模: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山东石岛湾核电核电有限公司高温堆机械加工及标识牌制作服务项目。
2.3 标段划分: 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高温堆机械加工及标识牌制作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 服 务 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36个月,具体开始日期以合同生效日起。
2.6 招标范围:包括高温气冷堆机械加工服务,机械加工设备维修、保养,标识牌制作等内容,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机械加工服务:完成工件机械加工、修复及零件测绘和成品件的验收工作;
2)机械加工设备维保:完成机加工设备维修、保养等工作;
3)标识牌制作:完成根据甲方提供的标识牌的内容、尺寸大小、材质对标识牌进行优化设计并进行制作,材料乙供(含工装配件),按实际发生数量据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机械加工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16日09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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