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服务 2026年充电设备零配件及维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380002200230628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电动汽车服务 2026年充电设备零配件及维修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2026年 电动汽车服务 在全国范围内经营和代运营运维过程中所需充电设备及零配件的供应、修理、试验等内容。具体依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2招标范围:1.包括但不限于充电设施运营运维过程中所需充电设备及零配件的供应、修理、试验等内容。
2.合同有效期:框架协议生效时间(协议签订时间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起一年。
3.实际采购金额下限不低于项目预算总金额的80%,上限不高于预算总金额的150%。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上限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供应商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按中标相对比例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需求预测量上限)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重新采购。
(3)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4)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一年。延期期间如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则合同自动失效。
(5)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或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协议生效时间(协议签订时间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起一年)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招标文件获取费用 |
| 1 | 电动汽车服务 2026年充电设备零配件及维修服务项目 | 电动汽车服务 2026年充电设备零配件及维修服务项目 | 350 | / | / | / | 否 | / | /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要求:预计采购金额350万元。本项目包干率报价,投标人所报的包干率不高于100%的为有效报价。为避免恶意竞争,投标价低于85%的,需提供成本分析报告(通过数据表格及文字分析说明,阐明本项目成本构成内容,提供成本控制具体方案,以及各项成本的节约措施,并证明成本节约的实际成效)。
(2)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结算内容在《报价表》范围内的按清单费用结算,按中标价(含税费用单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包干率))*工作量,同时按中标结果及合同结算条款结算。结算费用范围不在《报价表》的,按第三方造价审核价格*投标报价包干率,同时按中标结果及合同结算条款结算。
(3)报价表:详见附件(如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按要求提交。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 更多>同类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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