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油田2026年金龙2区块钻井工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三次)

   2026-09-03
核心提示:2026年开发公司金龙2区块钻井工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6年开发公司金龙2区块钻井工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三次)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出资比例100%,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背景:2026年开发公司金龙2区块钻井工程技术服务。

2.1.2预算金额:1744万元 不含税

计划金额:1629.5万元;     暂列金额:113.9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服务内容:2.2.1.1主体工作项目:对2026年新疆油田公司所辖区域油气水井进行钻井作业,钻井服务内容含打桩、钻机调遣、井队拆搬安、钻头、钻井液(含油保材料)、柴油、机油、钻井过程中发生的其它材料等,轨迹施工、固井施工、固井附件、稀油套管头、水泥及外加剂、生产水、生活水、通讯、井控修理及技术服务、固控净化装置修理、钻具修理、日常运输(包括柴机油运输、水罐车运输、值班车等除设备搬迁以外发生的一切运输)、井控装置运输、钻具转运输、套管短途运输,还包含与搬迁、测井、固井、小钻机测声幅、油基岩屑不落地、取心等的配合施工。不含水基岩屑“三化一体”、油基岩屑(运输及处置)、录井、测井、套管、取心技术服务、精细控压、稠油热采套管头、磁导向、地锚、稠油尾管悬挂器。

2.2.1.2其他(暂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应对地层等原因发生变化而产生的总进尺增加、故障复杂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临时增加取心、电测、中途测试、精细控压、井型变更、生产等停等。

2.2.2服务地点:新疆油田公司所辖区域

招标区块:新疆油田2026年金龙2区块。

项目内容:预计1口井。

项目地点:新疆油田金龙2区块。

项目工程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2.2.3标段划分:否

2.2.4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查询渠道: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tianyancha.com/home)

3.3投标人资质要求:

3.3.1持有或开工前承诺取得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且至少有一部符合标段要求钻机型号及钻井队伍。

本项目需求钻机类型为ZJ50钻机,允许投标人以高规格钻机参加低规格钻机工作量投标。

3.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满足本项目需求。

3.4投标人设备要求、人员配备要求:

3.4.1人员要求:

3.4.1.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负责人须取得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同等效力证书;

3.4.1.2技术负责人需具有钻井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承诺开工前取得并持有有效的井控证、HSE证。

3.4.1.3质量负责人需具有钻井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承诺开工前取得并持有有效的井控证、HSE证。

钻井队伍关键岗位人员要求表

人员岗位

ZJ50及以上钻机

数量

(人)

证件要求

队长

1

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HSE培训合格证

钻井工程师(技术员)

2

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HSE培训合格证

司钻

3

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HSE培训合格证、司钻证

合计

6

 

 

3.4.1.5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钻井队伍关键岗位人员名单,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与钻井队伍关键岗位兼职;上述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其相关的缴纳2026年3月至2026年6月养老保险缴存证明;

3.4.2设备要求:

3.4.2.1 投标人提供的钻机型号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3.4.2.2 满足本项目施工的钻机,主要设备配置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3.4.2.3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钻机的目前状况、具体位置信息。不得瞒报、错报,否则按照失信行为取消其参评资格。

3.5财务要求:2023、2024、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必须提供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钻井业绩,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中至少一年的业绩证明(需厂处级或局级单位盖章证明),其中业绩证明中应包含井号、井型、井深、水平段长度、开完工时间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9 月 2 日至 2026 年 9 月 7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51957412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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