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子基金锦屏县项目已由黔发改投资[2016]11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锦屏县供水规划要求,本项目需解决三江镇(县城)、敦寨镇、茅坪镇、启蒙镇、平秋镇、平略镇、铜鼓镇、大同乡、钟灵乡、新华乡、隆里乡、彦洞乡、偶里乡、河口乡、固本乡缺水及饮水安全问题。锦屏县现状总人口为246832人,规划人口为25031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63875,本项目通过集镇水厂(供水能力37950m³/d)受益现状人口114852人,规划人口123351人、典型供水(供水能力13090m³/d)受益120480人。其中集镇供水含14座水厂,典型供水含67处水厂。集镇供水主要解决乡镇及周边居民生活用水,典型供水解决大于30户村(组)且集镇供水不能延伸的区域。做水量预测的同时,根据各乡镇特色考虑有旅游、养殖业等的用水量。集镇供水管道长度为198km,典型供水取水管道长为136.7km,配水管道长为442.7km,管道直径大于等于Del160mm,采用PE管,热熔连接。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约720万元;
2.2建设地点:贵州省锦屏县;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项目投资:238821000.00元;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工程实施方案至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编制、工程建设后续服务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其他资质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normal align=justify>3.2 投标人必须是“()”中公示的企业。
normal align=justify>3.3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各成员单位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牵头单位必须为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3.5其他: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市政行业投标人可不为“()”中公示的企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01日至2018年02月07日,采取以下方式获招标文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23日11时00分00秒,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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