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国际高原夏菜项目一期园区智能化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开标日期:2018年04月10日
招标编号:GZ180366-LZGJGY
1、受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委托,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具备招标条件,现就兰州国际高原夏菜项目一期园区智能化工程建设中相关设备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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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号 |
招标内容 |
标书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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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硬件系统包括:电子结算系统、数据中心、门禁停车场管理系统、溯源系统、物流平台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冷库管理系统等相关硬件设备。 2、软件系统包括:电子结算系统、数据中心软件、门禁停车场管理系统、溯源系统、物业管理系统、物流平台系统、生鲜配送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客服系统、冷库管理系统、物流监控系统、垂直查询系统、智能仓储系统、跨境电商融合平台等系统软件。其中:跨境电商融合平台为可选软件。 3、信息基础系统包括:物流园区网络信息点的综合布线、主干光纤敷设、弱电深化设计。 4、园区信息系统集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达到为市场运营提供信息化支撑的条件。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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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园区监控和广播系统的硬件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后期维护。 |
1000 |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实体;
2、投标人必须具有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
3、硬件产品供应商必须具有行业相关近三年业绩(自开标之日向前推三年);
4、投标人须具备全国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含)以上资质证书,须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5、投标人应具有农产品大数据分析系统,批发市场垂直查询系统,批发市场门口结算系统软件,停车场收费系统软件,物业管理系统软件的著作权;
6、投标人应具有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相关工程案例;
7、投标人应具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软件安装、调试、系统迁移、维护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独立版权及相关认证证书资质;
8、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实体;
2、投标人必须具有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防行业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行业相关近三年业绩(自开标之日向前推三年);
5、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80日内;交货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19日至2018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陇星大厦1410室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期为5天,售后不退。获取文件时需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获取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有投标人自行承担(外地投标人可以网上报名,将盖有公章的相关资质扫描件发送到邮箱773601355@qq.com并写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