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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玉门市2018年度中央财政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 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甘肃省玉门市2018年度中央财政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 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甘肃省玉门市2018年度中央财政补助水利工程

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甘肃省玉门市2018年度中央财政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由玉门市水务局批复(玉水发[2018]61号),项目法人为玉门市公益性维修养护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恒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共维修渠道3.26km,同时配套维修渠系建筑物52座。其中赤金条湖支渠1.6km,维修单向节制分水闸11座,更换闸门、启闭机2座,6m过路桥涵3座,4m过路桥涵2座;赤金镇三新干渠维修0.75km,单向分水闸1座,5m车桥1座,排沙闸1座;新风一支渠维修0.91km,维修单向分水闸13座,单向分水闸1座,4m车桥1座,4m过路桥涵16座。

2、招标范围:本次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施工1个标段;工程监理1个标段,各标段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施工):赤金镇三新干渠0.75km、条湖支渠1.6km及新风一支渠0.91km的渠道及建筑物维修改造;

第二标段(监理):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保证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指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3、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5月1日,完工日期为2018年10月30日。计划总工期184日历天。

4 、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企业信誉良好。

2、第一标段为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有5项(含5项)1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有三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三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

第二标段为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厅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4、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有无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需将由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近两年(2016年3月—2018年3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非酒泉市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人社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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