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加工框架协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项目名称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加工框架协议
2.招标编号
CSIEZB180301710
3.招标内容
负责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检维修工程中涉及到的应急件加工,设备零部件修复,非标部件、设备的加工制作及机加部件的测绘、出图。
4.工程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5.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暂定):自2018年4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0日,共计叁年。
6.投标人的资质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企业净资产在500万元(含本数)以上(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报告为依据)。
3) 投标人主营业务范围可以承接机械零部件维修、加工,在包头市有机加基地(或厂房)。
4)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失信、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注册地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没有列入集团黑名单及在集团内无不良记录。(失信行为查询网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www/court.gov.cn→中国执信信息公开栏进行查询)
5)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内有3个及以上机械加工服务业绩(1年期以上框架协议的,按1年一个业绩计算;非框架协议的,单笔业务合同结算金额需达到30万元及以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须提前在(.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且成为正式用户。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7.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
7.3购标途径:(网上购标)
(1)登陆集成业务系统(.cn),上传本公告第6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原件扫描件,提交购标申请,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可以购买。(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
(2)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投标人可以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支付标书款;
(3) 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 “在线支付方式即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有意参加投标者,支付不及时导致的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郑重说明: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须在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用户。招标文件及图纸电子版可通过上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帐户下载。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年4月1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神华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