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
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凉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环境影响评价已由武威市水务局以武水发【2017】29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筹措。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凉州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凉州区黄羊、杂木、清源、金塔、永昌、刘家茨湖水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环境影响评价。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2 个标段,各标段情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标段。包括对凉州区黄羊、杂木、清源、金塔、永昌、刘家茨湖水厂等6个单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收集对应项目区规划基础资料,编制各单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办理各单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上报文件,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承担各单项工程建设期间技术回访、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技术服务,并协调相关部门出具验收报告。
第二标段:环境影响评价标段。包括对凉州区黄羊、杂木、清源、金塔、永昌、刘家茨湖水厂等6个单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收集对应项目区规划基础资料,开展现状环境检测、生物样方调查等有关环境影响分析评价的基础工作,编制各单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按专业咨询单位评估意见修改完善各单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办理各单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等各项手续;办理各单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上报文件,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承担各单项工程建设期间技术回访、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技术服务,并协调相关部门出具验收报告。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 3 年财务状况良好;3 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3星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水土保持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具有近 5 年类似项目业绩,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任何部门限制投标。
3.3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影响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环境相关专业技术称;投标人具有近 5 年类似项目业绩,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任何部门限制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报名方式
4.1 公示时间:2018年 04 月 14 日0时0分至2018年 04 月23日23时59分截止。
4.2 报名时间:2018年 04 月 24 日0时0分至2018年 04 月 28 日23时59分截止。
4.3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同报名时间)。请登录武威市 网 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5月 15日上午08时45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 2018 年 04 月 29 日上午 9 时在凉州区水务大厦组织踏勘场,下午 15 时在凉州区水务大厦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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