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区东洞戈壁农业产业园防洪
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酒泉市肃州区东洞戈壁农业产业园防洪工程已由肃州区水务局批复(肃水务字[2018] 145号),项目法人为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主要对5#排洪渡槽下游排洪沟,长度为1740米、4-3-2-1#排洪输水渠,长度为2666米、1#输水涵洞下游排洪沟进行建设,长度为1952米, 新建节制分水闸3座。
2、招标范围:酒泉市肃州区东洞戈壁农业产业园防洪工程。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4、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5月20日,完工日期为2018年6月19日。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含3项)以上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有三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三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
3、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厅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4、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有无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需将由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近两年(2016年3月—2018年3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非酒泉市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人社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换,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g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