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城市生态文化创新区玄奘大道南侧景观水系
绿化种植工程1招标公告
瓜州县城市生态文化创新区玄奘大道南侧景观水系绿化种植工程1项目,己由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瓜发改项发【2017】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单位委托甘肃竭诚项目管理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公开招标的相关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瓜州县城市生态文化创新区玄奘大道南侧景观水系绿化种植工程1
2.建设
3.建设
4.建设项目内容: 序号 种植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种植薰衣草 ㎡ 5275.653 合7.91亩。要求:30株/㎡,包含购买薰衣草、种植、除草、浇水(水电费由建设单位支付,施工单位只负责劳务)、喷药灭虫、施肥、冬季收割、平整场地。 2 种植千层梅 亩 55.8 55.8亩(37200.186㎡)。要求:购买千层梅种子、种植、除草、浇水(水电费由建设单位支付,施工单位只负责劳务)、喷药灭虫、施肥、冬季收割、平整场地。 3 种植苜蓿 亩 29 29亩(19333.43㎡)。要求:购买苜蓿种子、播种、种植、除草、浇水(水电费由建设单位支付,施工单位只负责劳务)、喷药灭虫、施肥、冬季收割、平整场地。 4 平整场地 ㎡ 61809.269 要求:对61809.269㎡(合92.71亩)土地进行平整。并在广至路东侧种植区域加设2米宽,高30-45㎝土埂,土埂上铺洒豆豆石 5.计划工期及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5月1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5月26日 总 工 期:14日历天,以上工期每延误一天扣除中标价的1%工程款。 后期为养护期:2018年5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 6.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标准 7.项目投资金额约45万元。 二、招标范围: 同建设项目内容。 三、投标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具有绿化及园林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可提供相关证件,如:自有或租赁机械协议的相关凭证;同类花卉的合同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等,2015年至今)。 2.拟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及个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信息注册、报名须知: 凡参加瓜州县 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 瓜州分中心网站( .cn/gzx/index3.html)注册。详见“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于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24日下午17时30分前,按时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1.法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现场报名(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一式四份并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原件现场查验,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四份。 3.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现场查有效原件,留复印件四份)。 4.根据实际提供具备相应能力的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4份(加盖单位公章)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