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锅炉烟气及固废焚烧炉尾气自动监测设施验收比对监测(项目编号:CSIEZC180404324)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发包人)为宁夏煤业集团,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网上询价。
2.项目概况:
指挥部对煤制油项目锅炉烟气、固废焚烧尾气、硫回收尾气、雨水外排自动监测设备进行验收。由于硫回收改造方案有变化,初步方案为用硫回收尾气制硫酸,本次不具备验收条件;厂区雨水在线监测和环保局沟通后不需要验收,因此先验收锅炉烟气、固废焚烧炉尾气自动监测设施。根据自治区环保厅2018年2月12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工作的通知》(宁环办信息函〔2018〕20号),在线监测设施验收需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自动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因此需要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开展锅炉烟气及固废焚烧炉尾气自动监测设施验收比对监测工作。
3、服务内容及范围:
3.1 煤制油项目10台锅炉出口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浓度及烟气流速进行比对监测。
气态污染物及流速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中的相关技术要求以及相关监测方法开展比对监测,烟尘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中的关技术要求开展比对监测;
3.2 煤制油项目固废焚烧炉出口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氯化氢浓度及烟气流速进行比对监测。
气态污染物及流速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中的相关技术要求以及相关监测方法开展比对监测(二氧化硫监测时需考虑氯化氢、氟化氢等酸性气体的影响,选择适用的测试方法),烟尘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中的关技术要求开展比对监测;
3.3必要时的复检工作;
以上监测均需出具比对监测报告,并协助甲方组织召开验收会议,完成在线监测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服务期限:具备监测条件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项目
4.1.2企业资质:必须具有CMA资质认定证书,能力范围附表包含监测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污染因子监测能力;
4.1.3业绩:具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后)不少于两份的环保验收(烟气监测)、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或调试监测服务合同;
4.1.4人员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两项监测服务合同的执行经历(提供监测报告或合同),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1.5其他要求:投标单位监测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以上人员必须为企业只有职工,并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附网上查询页面或其他查询方式);具有固定污染源气态污染物监测设备不少于2套,低浓度颗粒物监测设备、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大型设备各不少于1套(提供开头为投标人的购买发票)。
4.2本次询价不接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承包人,请尽快在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询价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无法参与我公司询价业务,造成的后果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网上提交
提交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sh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