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乌海能源公司老石旦煤矿供热系统改造项目监理(招标编号:CSIEZB180402515)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乌海能源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西来峰电厂换热首站,换热机组设计规模为2×15MW(实际供热规模21.58MW)。由电厂提供350℃,0.5MPa过热蒸汽,通过换热制得130/70℃高温水,通过新建的双趟DN350供热管线将热水输送至矿井主工业场地供热,新建供热管道实测路由5.28km。利用矿井原有锅炉房拆除锅炉设备作为工业场地换热站,主工业场地换热机组设计规模为2×13.8MW,通过换热制得95/65℃热水为主工业场地供热。主井场地换热器及管网单独设置,换热机组设计规模为2×1.7MW,利用输煤栈桥内已敷设的两趟DN200管道供热。井筒防冻加热设备需进行改造,将副井空气加热设备(蒸汽加热)及主井热风炉更换为热水型空气加热机组。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老石旦煤矿供热系统改造项目监理,老石旦煤矿供热系统改造项目内容包括:利用西来峰电厂作为矿井的供热热源,新建西来峰电厂换热首站、并新建5.28km双趟DN350供热管线将热水输送至矿井主工业场地供热;利用矿井原燃煤锅炉房拆除锅炉设备作为工业场地换热站,换热站包含主工业场地换热设备及主井场地换热设备,主工业场地供热管网系统利用已有,主井场地利用输煤栈桥内已敷设的两趟DN200管道供热,副井井筒防冻供热设备由蒸汽型加热机组更换为热水型,主井井筒防冻热风炉拆除,更换为热水型空气加热机组;包括新建换热首站、新建工业场地换热站及供热管线及配套的土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工程。
本工程监理范围包括该项目的土建、设备、安装、工艺、性能试验、验收、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全过程监理工作。监理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标准,本着节能、高效、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进行,项目必须达到《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及乌海市政府要求。项目建安投资概算3867万元。
2.3服务期:6个月,中标单位应向甲方承诺在约定的监理服务期的基础上最少免费延长6个月监理服务。
2.4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且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
(2)资质条件: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证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3项供热系统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须提供业绩合同、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
(4)主要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注册专业至少具备下列其中一项:机电工程、建筑工程、化工石油工程、电力工程或者冶炼工程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近3年担任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监理项目(需提供业绩合同、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
土建监理工程师:1名,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土建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或者土建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机电监理工程师:1名,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机电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或者机电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安全监督监理工程师:1名,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及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15年-2017年)三年内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500万元,需提供(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27日至2018年05月04日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
神华国际工程
2018年0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