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乌海能源公司公乌素煤矿供热系统改造项目监理(招标编号:CSIEZB180402568)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乌海能源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公乌素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境内,桌子山煤田的南部,隶属于神华乌海能源 。矿井始建于1978年,是有着40余年年历史的老矿井,2010年核准生产能力为2.70Mt/a。目前该矿三号井工业场地(北采区)采用2台15t和1台10t 燃煤锅炉进行采暖及供热,南采区工业场地位于三号井工业场地南侧4.5km,采用2台2.8MW的热风炉采暖,以上采暖设备的锅炉均属于被淘汰范围内的锅炉,烟气排放达不到环保要求,乌海市政府要求必须限期拆除,因此急需对公乌素煤矿供热系统进行改造。
改造项目包括:公乌素煤矿三号井北采区需要在西来峰矸石电厂指定地点新建换热首站,将过热蒸汽转化为130/75℃的高温热水,并在公乌素煤矿三号井工业场地新建换热站,并更换井口加热系统的管网和设备,将高温热水转换为95/70℃的热水使用,管线距离约8.9km;南二采区新建燃气锅炉房,布置2台2.8MW的燃气热水锅炉,采用LNG供气,储罐区由然气公司负责设计、施工。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公乌素煤矿供热系统改造项目监理,公乌素煤矿供热系统改造项目内容包括公乌素煤矿三号井北采区和南二采区的冬季供热热源改造,包括西来峰电厂换热首站、换热首站至公乌素煤矿三号井北采区供热管路、公乌素煤矿三号井北采区换热站、公乌素煤矿南二采区燃气锅炉房,不包括两个采区的工业场地原有采暖管网更换、改造和本次新建燃气锅炉房配套的LNG储罐区及至燃气锅炉进口供气管线。
本工程监理范围包括该工程的土建、设备、工艺、性能试验、验收等全过程监理工作。监理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标准,本着节能、高效、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进行,项目必须达到《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及乌海市政府要求。项目建安投资概算7312万元。
2.2服务期:13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6个月。
2.3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且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
(2)资质条件:需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具备综合监理资质证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年(2011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煤场供热改造监理服务,须提供业绩合同、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
(4)主要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注册专业至少具备下列其中一项:机电工程、建筑工程、化工石油工程、电力工程或者冶炼工程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近3年担任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监理项目(需提供业绩合同、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
土建监理工程师:1名,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土建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或者土建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机电监理工程师:1名,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机电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或者机电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安全监督监理工程师:1名,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及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15年-2017年)三年内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500万元,需提供(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28日至2018年05月04日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
神华国际工程
2018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