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normal align=justify>本招标项目福泉市2017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小型水利保护措施)(项目名称)由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南州林业局、黔南州农业委员会、黔南州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南发改农经[2017]1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泉市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5、项目招标控制价:81092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贵州省水利建设信用信息平台()”中公示的企业,请严格按照贵州省水利厅黔水建[2017]12号文要求完善企业信息。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年 5 月 7 日至2018 年 5 月 9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00 时,下午12:30 时至 17:00 时,在贵州业盛工程项目管理 (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gzsj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