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招标编号:CSIEZB180403545)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夏煤业集团,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含100万吨/年煤泥综合利用项目)核准总投资602.94亿元:2013年9月,发改委下发《关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3〕1837号),文件核准批复项目开工建设,核准总投资550.18亿元。宁夏回族自治区下发《关于核准宁夏煤业集团煤泥综合利用项目的批复》(宁发改审发〔2013〕557号),文件核准批复项目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52.76亿元。
项目批复概算: 集团于2017年2月20日批复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基础设计概算金额544.59亿元(工〔2017〕151号);2017年2月17日批复100万吨/年煤泥综合利用项目基础设计概算,工程建设总投资42.00亿元(工〔2017〕148号)。
按照《宁夏煤业集团基本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神宁办〔2016〕134号)及《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神宁煤化建设〔2017〕21号 )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审计”的相关要求,为顺利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开展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2.2招标范围:
(1)项目批复及可行性研究方面。审查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等是否完备并存档。
(2)投资计划、概算执行方面。审查投资计划调整是否符合规定,设计变更、估算费用增加以及增加总投资是否经过审批。核实计划明细项目调剂及变更的情况及原因;概算执行情况。
(3)资金管理方面。资金是否按投资计划及时到位;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有无转移、侵占、挪用投资资金问题;核实债权债务及清理情况。
(4)土建、安装工程管理方面。审查工程实施、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工程单项验收、工程内业资料和档案等是否完整、合法、合规。
(5)设备、材料的采购管理方面。审查物资采购、验收和出入库等方面管理是否完整、合法、合规。
(6)建设费用管理方面。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预算口径及有关制度对建设费用正确归集和管理,费用是否合法合规,核算是否准确。
(7)建设项目试运行、验收情况及尾工工程情况。
(8)项目竣工决算报告方面。协助编制及确保“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和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等财务竣工决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并提出具体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意见和建议。
(9)与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相关的其他审计事项。根据项目核准的主体,分别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工程项目管理审计建议书及其它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资料,并满足项目竣工决算验收的要求。
(10)配合审计工作方面。配合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以及或上级主管部门关注的其它审计事项。负责解释“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的真实性、合法性。
2.3服务期限: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90个工作日,最终提交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时间不得超出甲方建设项目验收要求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B.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出具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业绩证明材料;
C.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08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有投资额30亿元及以上(以合同、审计报告或业主证明为准)的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业绩不少于2个(含2个),提供合同或审计报告;
D.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审计负责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s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