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国际工程 受神华工程技术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神华准格尔矿区30万吨/年高铝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业化示范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竞标。
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CSIE180103520
项目名称:神华准格尔矿区30万吨/年高铝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业化示范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
文件编号:SHGF-17-89-COM-000/ITB-1801
2、招标内容
招标名称:神华准格尔矿区30万吨/年高铝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业化示范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
招标工程基本情况:项目以神华准格尔矿区30万吨/年高铝粉煤灰为原料,通过“一步酸溶法”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和金属铝制备等工艺过程,年产6.5万吨金属铝(普铝、精铝、高纯铝)等产品。项目主要包括生产装置(含氧化铝装置、金属铝装置)与其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等配套工程。
本项目的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煤电铝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属于大路煤电铝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规划项目的一部分。大路园区南距准格尔旗旗政府薛家湾约20km。项目主厂区占地约43.2公顷。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投标人负责编制《神华准格尔矿区30万吨/年高铝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业化示范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本次招标仅设1个标段。
招标内容:投标人负责神华准格尔矿区30万吨/年高铝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业化示范项目的地震安全评价所有必要的管理、服务、人力、材料、设备和工具;搜集与地震安全评价工作有关的资料;地震安全性评价所包括或必需的勘查、钻探、试验、分析、计算及评价报告编制等;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获得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评审通过的所有相关工作。
3、工程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大路煤电铝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4、工期要求
合同签署生效后45天内投标人提交经内蒙古自治区安评委终审的《神华准格尔矿区30万吨/年高铝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业化示范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5、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6、投标资质和业绩要求
6.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6.2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6.3业绩:2013年以来完成不少于3个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并获得批准或通过评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获得批准或通过评审的相关证明材料)
6.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6.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
6.6未能完成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注册流程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7、注册审核步骤流程
7.1网上登陆“.cn”主页—“注册”—“注册成为投标人”,之后填写 “供应商注册信息” 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
7.2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如已完成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原件审核
7.3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必重复办理。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支付流程请参照:(.cn) -主页-通知-《投标人网上支付操作手册》及《关于登陆电子支付招标费用的通知》。
8.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9日,上午8: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客户端自行下载。
8.4购标方式:仅接受网上购标。
投标人可以通过远程或利用我公司售标大厅的计算机进行网上购标,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8.4.1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cn,点击“投标人用户登录”进入“购标申请”页面,按招标公告的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提交购标申请;购标
8.4.2请在购标申请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或在售标大厅收费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截止时间的限定:以购标申请审核通过时间72小时内为付款限定时间,超过该时间将无法付款,购标申请失效。但如上述限定时间早于购标截止时间,那么该供应商的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购标截止时间。
8.4.3投标人在系统客户端填写开发票的具体信息及邮寄信息,我公司采用顺丰快递寄付的方式对招标文件的发票进行统一邮寄。投标人可通过 “交易信息”→“我的费用”→“已交纳”→“发票进度”查询发票的快递进度。
8.4.4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交费成功后,可在系统客户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系统操作及支付技术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年7月3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11会议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届时请每个投标人限派2位代表(包括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到场,并随时接受业主的质疑及补充说明。
11、发布媒体
此公告同时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和(.cn)上发布。
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shen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