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国华宁东发电 一期(2×330MW)机组灰场土灰坝加固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80403662)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履行 当堆灰至海拔1436m(也就是现有灰坝高度)高程时,库容2500000m³,当堆灰标高至1439m(目前实际堆灰高度)时,库容275×104m3。本灰场最大堆灰高35.5m,相应高程1458m,相应容积约3320×104m3。
2.3招标内容及工程量:
本次设计最大堆灰高度为1448m,灰坝高度由目前的1439m提高至1448m,增加库容约540×104m3,可满足电厂一、二期同时使用1年,一期单独使用5年。
1)坝长450m;2)复合土工膜:土工膜37620㎡(200g/㎡);3)覆盖黄土工程量:11286m³(覆土厚度0.3m);4)清坡后灰渣面强夯面积:35370㎡(3000KN.m);5)天然砂砾路面:1350㎡(天然砂砾路面厚度0.2m);6)盖板(毛石):盖板厚度0.1m,(毛石厚度0.3m)1813.5m³;7)碾压土坝(含强夯后回填量):200718m³;8)路缘石(C20混凝土预制500*200*100mm):1800块。9)以上工作内容为初步工程量,具体工程量以设计蓝图为准。
2.4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月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工作。
2.5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查询截图);
B.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C.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D.具有有效的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E.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F.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和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G.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H.2015年1月至今,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不少于3个满足以下条件的土建施工工程的业绩:
1)提供的合同必须是完整的合同,包含合同封皮、合同范围、合同签字页等内容;
2)需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施工期间安全、质量评价的证明(提供甲方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所有资质文件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15日至2018年06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在“”“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网上购标(注:网上购表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中要求提供的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电子扫描件)(购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shen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