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销售集团山西煤炭采购中心化验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神华销售集团山西煤炭采购中心化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神华销售集团 ,项目单位为山西煤炭采购中心,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203428。
2. 招标范围及分包
2.1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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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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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量热仪 |
台 |
2 |
化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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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测硫仪 |
台 |
3 |
化验室,各监装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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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mm破碎机 |
台 |
3 |
各监装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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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盘式快灰仪 |
台 |
3 |
各监装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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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干燥箱 |
台 |
16 |
化验室,各监装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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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mm破碎机 |
台 |
3 |
各监装站 |
注:1、以上货物为一个标包,投标人不可选择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化验室位于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各监装站是指位于朔州市、忻州市、阳泉境内的永昌站、神池南站、贺职站、王家寨等12个监装站。
2.2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为煤炭制样与化验设备制造的厂商或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能满足招标范围内制样与化验设备供货要求;
3.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如发生过变更,须于2018年5月30日之前完成变更)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代理商投标的,投标人若不是量热仪、破碎机制造商,须提供量热仪、破碎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且必须出具原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如发生过变更,须于2018年5月30日之前完成变更)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
3.4生产厂家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和 2017年每年至少1份同类物资的业绩(单笔合同金额50万以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必须包括量热仪、定硫仪或破碎机(提供销售合同和对应的销售发票复印件;合同中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等关键信息);
3.6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近三年(2014年-2016年或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供应商注册:
第一步:登陆“.cn”主页—“注册”—“注册成为投标人”,之后填写 “供应商注册信息” 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
第二步:现场审核。携带原件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盖公章的复印件;(如已完成三证合一,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我公司办公地点现场审核。
第三步:缴纳会员费。参加公开招标的项目需要开通会员并交纳会员费,操作方式详见首页浮窗《关于收取信息技术服务费的通知》。首次购买招标文件可申请会员费宽限期,延迟缴纳。
以上操作过程、我公司现场审核资料的地点,会员费的缴纳方式,均详见首页--供应商常见问题。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必重复办理。
4.2购标: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7月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购标方式:仅接受网上购标,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投标人方具备网上购标资格。
(4)购标步骤:
1)登陆.cn,点击“投标人用户登录”进入“购标申请”页面,按招标公告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提交购标申请。
购标申请资料:1)购买人身份证扫描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扫描件。
购标申请一经提交,便进入审核流程。审核人员按照系统购标申请提交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审核周期为一个工作日,无需
2)请在购标申请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截止时间:购标申请审核通过后72小时内。若上述限定时间早于购标截止时间,那么该供应商的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购标截止时间。
3)标书款发票:投标人在系统客户端填写开发票类型、票面信息及邮寄信息,如有信息变更请及时在系统客户端上修改,发票一经开出恕不重开。我公司采用顺丰快递寄付的方式对招标文件的发票进行统一邮寄。投标人可通过 “交易信息”→“我的费用”→“费用总揽”→“发票及快递信息”查询发票的快递进度。
4)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交费成功后,可在系统客户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3问题的解决:
1)常见问题可参见首页右上角“常见问题”
2)购标过程中的系统操作问题及支付问题可拨打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7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 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shen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