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煤制油化工甲醇 三乙基胺框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SIEZB180403895)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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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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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493498 |
三乙基胺 |
三乙基胺≥99.2% |
吨 |
240 |
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 |
采购数量为预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交货时间:预计六月底起开始送货,每月到货20吨,送货12次,共计240吨。具体到货日期提前一周通知;
交货
协议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出具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2)生产商投标应具有有效的危化品生产许可资质,代理商投标应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
3)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或委托运输协议,及运输方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
4)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份(含)三乙基胺销售业绩,如为代理商投标,可提供授权生厂商的供货业绩。为确保业绩合同的真实性,同时投标现场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合同原件及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原件现场递交,未递交原件的投标人将否决投标;
5)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25日至2018年07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