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华道勒光伏电站库房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为国华(磴口)新能源,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华(磴口)新能源。现对国华道勒光伏电站库房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CSIEZB18030402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国华磴口20MWp光伏发电项目场区新建库房1处,土建工程建筑总面积180平米,使用功能为戊类库房,耐久年限50年,耐火等级2级,属三类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具体施工要求,详见图纸设计说明及清单,全部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 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项目;
3) 投标人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4)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审合格;
5) 项目经理资质应具有规定的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质;
6)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 2015年起至今)完成过3个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工程项目业绩,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业绩表无效);
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应证明文件;
8) 乙方在集团各子公司承接的工程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等不良记录。
9) 乙方不得进行分包、转包本工程。
10) 本次招标不接采用顺丰快递寄付的方式对招标文件的发票进行统一邮寄。投标人可通过 “交易信息”→“我的费用”→“已交纳”→“发票进度”查询发票的快递进度。
(4)招标文件下载:登陆工程公司集成业务系统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0日09时00分,
(2)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派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sh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