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盘县县城供水工程加氯加药设备及自动化设备采购 已由 盘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盘发改投资【2015】549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盘州市水利投资 ,资金来源 除银行贷款外,其余自筹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加氯加药设备、自动化设备、平头山水厂路灯、监控设备等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盘县县城供水工程远期总建设规模为新增5.0万m3/d;近期规模3.0万m3/d,盘县县城供水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按1.0万m3/d实施,二期2.0万m3/d根据城市发展需要下一步实施;批复总投资36587.41万元,一期为16736.12万元,建设工期14个月。
2.2建设
(2)提供加氯加药、配电、阀门三个主要设备的生产许可证书和检测合格报告。
(3)设备成套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并提供生产厂家资格条件要求的有效证明。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5)投标人具备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
(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是“()”中公示的企业。
3.4凡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8年 7 月 4 日9:00时至2018年 7 月 10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采取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在站 报名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gzsj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