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煤制油化工鄂尔多斯煤制油废催化剂处置(重新招标)框架合同(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煤制油化工鄂尔多斯煤制油,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304108 。
2.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煤制油化工鄂尔多斯煤制油(以下简称鄂尔多斯煤制油)是煤制油化工全资公司,隶属于集团,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公司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化学加工过程生产石油、石化产品,是目前世界上居领先地位的现代化大型煤炭直接液化工业化生产企业。煤直接液化项目于2002年9月得到计委正式批准,先期工程投资150亿元人民币,年产油品100万吨,总建设规模为年产油品500万吨。经过数年艰苦努力,第一条生产线于2008年12月30日一次投料试车成功。目前鄂尔多斯煤制油设有煤液化生产中心、煤气化生产中心、环保储运生产中心、间接液化生产中心、热电生产中心等五个生产中心以及供销中心、质检中心、消防气防中心等三个直属单位。
2.2招标范围:
煤制油化工鄂尔多斯煤制油对外销售一批废催化剂,总重量约1170吨。
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液化区域废催化剂对外销售,总重量约470吨。
第二标段:气化区域废催化剂对外销售,总重量约700吨。
2.4项目服务期: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废物或废催化剂,或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废物或废催化剂,提供证件复印件;
3)投标人自行运输的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废物,提供证件复印件;投标人委托其它运输单位运输的,则运输单位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废物,提供证件复印件及投标人与运输单位的运输协议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电力招标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电力招标采购网》相关要求。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9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登陆”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sh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