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业主的委托,对新疆化工 热电生产中心锅炉装置磨煤机维修框架协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新疆化工 热电生产中心锅炉装置磨煤机维修框架协议
2.2招标编号:CSIEZB180404063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招标内容:
(1)负责热电中心磨煤机磨盘、磨辊的在线修复工作。
(2)负责磨煤机筒体的堆焊修复工作。
(3)负责磨煤机进出口弯头、短管的补强堆焊工作。
(4)负责磨煤机分离器的修复工作。
(5)负责粗碎机、细碎机防磨板的在线修复工作。
(6)根据招标方要求的其他有关设备堆焊、补强的修复工作。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开始执行之日起三年(计划2018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2.6.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一般纳税人企业资格证明;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有2015年——至今锅炉装置磨煤机维修框架业绩或修复总台数超过10台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
(3)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无重大质量问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且成为正式用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18日至2018年07月24日18: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电力招标采购网()的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购买招标文件
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电力招标采购网()完成集团供应商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8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
5.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