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国华(印尼)爪哇发电 化学试验室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为:CSIEZB180504436
1. 招标条件
神华国华(印尼)爪哇发电 试验室化学试验室设备招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国华(印尼)爪哇发电 ,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国华(印尼)爪哇发电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化学试验室仪器仪表、台柜、器皿(详见附件:《招标货物一览表》)附件:招标货物一览表 (化学).doc
3.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
2. 交货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2)投标人应具有《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投标人具有3个及以上同类型货物供货业绩;
(4)投标人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AAA等资信等级证书),投标人在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无不良行为;
(5)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中同时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购标途径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支付招标文件费完成后,投标人可登陆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8 年 07 月 18 日至 2018 年 07 月 27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8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shen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