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梅花井煤矿生产车辆租赁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80405009)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
本项目租赁南骏车20台、皮卡车10台、装载机3台、洒水车2台、升高作业车2台、清扫车2台、管路下放车5台、20座防爆人车10台,共计54台。
出租人将上述车辆租凭给梅花井煤矿,由梅花井煤矿安排驾驶人员、并负责燃油、维修、保养、配件、轮胎、润滑油、冷却液等车辆维护及维修的所有工作。
承租人按照不同车型的(租赁)年限支付车辆租赁费(含折旧、管理费、利息),租赁期满后车辆交还出租方。
交货期:签定技术协议后1个月内送达。
合同价款方式:固定单价合同,最终依据不同车型中标单价,结合实际用车数量据实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可以为工程车辆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或专业化车辆租赁公司;
3.投标人具有2015年至今租赁或销售业务车辆数不低于30台,提供不低于3份租赁或销售合同或用户证明;
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告(表),且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状态。
5.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15日至2018年08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网上购标(注:网上购标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或在神华国际工程 银川 (地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4.3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及的网银支付要求。按照系统提示投标人用网银完成支付流程后,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流程:供应商登录系统→招标业务→业务管理→文件领取→输入项目编号找到项目→点击领取下载采购文件和附件)。
4.4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同招标文件现场购买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5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