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能源集团煤焦化公司西来峰 焦化厂100万吨/年捣固焦、焦油厂一期15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二期15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黄河水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 为能源集团煤焦化 ,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1招标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完成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完成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
按照招标人委托组织完成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所需的各项评审会议,并以招标人的名义办理本项水资源论证报告所需的各类申报和批准手续;协助招标人取得项目水资源论证的批复;为项目其他工作提供水资源论证、水权转换相关的技术资料、数据、阶段性结论和支持。
在本项目结束时,编制单位为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包括《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文件。
2.2服务期限: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30天及审查服务期不超过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的企业;
B、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证书;
C、投标人必须具有2015年至今不少于两份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审批的业绩合同及批复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1806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