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国华宁东发电 和神华国华宁东发电 2018-2021年安保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SIEZB180406526)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 ,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
2.2项目概况:
2.2.1地理位置:厂址地处宁东煤炭基地鸳鸯湖矿区内,位于银川市东南直线距离约90km,灵武市东南直线距离约40km处,北靠鸳鸯湖矿区,西距鸳冯公路约4.0km,南临马家滩镇约6.0km。厂址东为规划的东马公路,西为已建的磁马公路,距红柳煤矿约1.5km、距石槽村矿区约25km。
2.2.2公路运输:灵武市境内有高速公路、国道 211、307、市道 X307、311,形成了四纵五横的公路交通框架。市域高速路 70km,307 国道 70km,211 国道 50km。
2.3招标范围:
负责国华宁东电厂1号、2号、3号、4号机组安保服务工作,包括所有公共区域、办公区域、施工区域的的门卫管理、安全保卫、重点要害部位值勤守卫、治安巡逻检查、交通安全管理、道路疏通疏导、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以及备勤警卫等工作。
2.4服务期:服务期限三年,2019年0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具有直辖市公-安局或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C.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D.2015年至今,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1个工作范围包含工业类企业厂区安保服务内容的服务业绩,且合同执行满一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期间通过( )的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购标申请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购买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shen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