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煤集团煤制油 动力厂炉渣、石子煤外运服务 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 为宁夏煤业集团 ,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煤制油动力厂共有10台锅炉,正常运行8开1备1检修,每年产生炉渣及石子煤约14.48万吨,需要从动力厂拉运至宁东一号渣场,运距约为15.3公里,现灰渣外运服务合同将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为保证炉渣、石子煤运输工作正常开展,需继续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此项工作。
2.2招标范围:
1.负责动力厂7座渣库炉渣、石子煤的运输、过磅、装卸服务。
2.每年产生炉渣及石子煤约14.48万吨,需要从动力厂拉运至宁东一号渣场,运距约为15.3公里。
2.3计划服务期限:两年 。合同期内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B.具备政府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C.投标人自有车辆 不少于4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