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甲醇 苯框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80406968)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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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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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甲醇 |
11521301 |
苯\优等品 GB3405 |
吨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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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交货日期:预计开始供货时间2019年2月1日,2020年1月31日供货完毕,要求每月到货1车约33吨,根据生产计划提前5天通知到货;
2.3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神华宁煤集团煤化工基地;
2.4付款方式:分批到货分批结算,每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货款的90%,留10%质保金;
2.5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汇票;
2.6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2)生产商应具有有效的《危化品生产许可资质》及《危险品经营许可证》,代理商应具有有效的《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3)提供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与承运单位的委托运输协议及承运单位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4)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项(含)苯销售业绩。
(5)满足付款方式要求:分批到货分批结算,每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货款的90%,留10%质保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9日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 )的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购标申请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购买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shen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