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低碳能源研究所及神华技术创新基地项目(CIGS-BIPV建筑能源集控与实验平台)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低碳能源研究所及神华技术创新基地项目(CIGS-BIPV建筑能源集控与实验平台)已由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昌平发改(备)[2017]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神华房地产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昌平区未来科学城滨河大道37号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752.97平方米,建筑面积1063.69平方米,监控大厅484.62平方米,设备用房172.3平方米,卫生间29.32平方米,光伏塔71.48平方米,其它辅助功能305.97平方米。合同估算价4311(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7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招标图纸中明示的全部施工工作,具体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节能工程及室外工程等全部内容(含光伏组件之外的全部设备和材料) 。
2.6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凡是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12月21日09时30分至2018年12月26日16时3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18年12月24日09时00分至2018年12月28日16时3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01月03日16时30分,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
7.3 开标时间:/ 7.4 开标
8.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