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技改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协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0279,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疆化工2021年至2023年实施的技改项目、隐患整改项目、大修重点项目(具体工作内容以委托人下发委托单为准)。
2.1.2招标范围:本施工监理合同服务范围包括新疆化工技改项目、隐患整改项目、大修重点项目所有装置的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调试)、交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含驻厂设备监造)。
2.2其他:
2.2.1服务期: 1095 天。
计划服务开始时间:2021年3月1日
计划服务结束时间:2024年2月28日
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2工作
2.2.3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规范、中石化行业规范及设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根据项目规模,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资质证书:工程类别一级,须为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类监理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或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或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注册监理工程师(设备类)资格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驱动安装包”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2-22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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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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