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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0-06-23     浏览:20    
核心提示:地区:保定行业:建筑进展阶段:设计招标投资总额: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5.8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0.5万
  • 地区:保定
  • 行业:建筑
  • 进展阶段:设计招标
  • 投资总额: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5.8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0.5万平方米,床位数约600张。

    项目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项目设计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雄安宣武医院(新区投资部分)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8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雄安院区(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河北雄安新区A-1、A-2地块。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8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0.5万平方米,床位数约600张。
          2.3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5.8亿元,随着前期工作的逐步深入再进行调整。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采用设计总承包模式,投标人应在雄安宣武医院总体规划的平面布局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二级和三级医疗工艺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业深化设计(包括医疗项和非医疗项等)、临时及永久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必要设计前置工作(临电测绘及外电源测绘、各类市政配套条件报装方案咨询等)、绿建设计和咨询等;完成本项目关联经济与技术工作(方案设计估算、初设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文件编制、设计变更预算编制、限额设计管理、BIM建模与实施等);配合建设过程协调(建设手续办理、招标采购相关技术文件及技术要求提供、投资分析及技术调整、现场技术协调及招标人管理工作配合等)及设计总包管理。
          2.5服务要求:
          设计成果符合中国现行规范要求,设计深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文件编制要求。
          2.6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至工程完成决算,服务期限暂定3年(按照最终确定的开发时序进行调整)。其中设计周期指设计人取得中标通知书后7天出具方案设计成果;取得中标通知书后20天提交土护降施工图纸;取得中标通知书后105天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在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取得相应政府部门批复后及发包人书面确认初步设计成果后75天内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相应工程的施工图纸相对稳定后30日内提交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实际设计周期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2.7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造价咨询单位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被有关部门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①必须是取得合法执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外建筑设计院、设计公司或设计事务所,或者由以上实体组成的设计联合体。不管是独立的投标申请人还是作为联合体投标申请人之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设计机构须具有所在国颁发的从事建筑设计的相应资格或执业许可(港澳台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对于境外投标申请人,必须与境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且牵头人应为境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
          (2)业绩最低要求:
          设计业绩: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是指已实施或正在实施、设计的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国内三甲医院类的设计业绩。
          (3)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兼首席建筑师要求同时具备:
          ①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②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证书;
          (4)财务要求: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雄安集办发〔2019〕65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②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④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⑤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⑥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⑦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⑧上述④、⑤、⑥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①联合体组成不应超过两家;
          ②已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联合体牵头方应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并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最低设计资格及设计业绩要求且委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中如有包含两家同专业单位时,每家单位均应满足本公告中相应要求的最低资格及业绩要求;
          ④联合体各方应满足本公告财务、信誉要求;
          ⑤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0日至2020年6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一层(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持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投标确认操作可咨询平台咨询电话0312-5671238)、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写明联合体组成情况,并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特别说明: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不能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购买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可以将5.1款要求的资料及汇款凭证(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kejiyuan08@126.com,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在1个工作日内寄送招标文件。汇款账户为:
          户名: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万柳支行
          账号:332456035098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文件费
          投标人的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招标文件邮寄地址。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因疫情原因,建议优先选用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如现场办理,需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前联系。
          5.2投标人按5.1款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完成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5.1款要求进行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各投标人应先登录注册的账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未登录账号而仅在网页下载招标文件的,后续答疑和澄清文件将无法看到)。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未在上述时间和地点登记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河北雄州路雄州牌坊南50米路东)。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若因疫情情况影响,投标人无法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12小时前(以签收时间为准),送达招标人地址并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统一签收保存,逾期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8.疫情期间特别提示
          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雄安院区(筹)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100号
          联系人:李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电话:010-83923006
          邮编:100089
          联系人:李璐、周满堂
          电话:010-82575731/5131/5837/5831
          /5137转230
          15801368997、18210094518
          传真:010-82575840
          电子邮件:kejiyuan08@126.com
          网址:http://www.bkpm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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