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内容及规模
码头水工结构预留40万吨级船舶靠泊
项目简介
一、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港口接靠40万吨矿石船有关问题的通知》(交水发[2015]101号),为进一步提升唐山港矿石运输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更好服务腹地钢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曹妃甸港区向综合贸易港发展,原则同意在保证码头主体结构使用安全的前提下,调整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矿石码头三期工程泊位等级。
二、同意该工程泊位等级由25万吨级(码头水工结构预留40万吨级船舶靠泊),调整为40万吨。
三、除作上述调整外,该工程其他建设内容仍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河北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矿石码头三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2]1026号)执行。
二、同意该工程泊位等级由25万吨级(码头水工结构预留40万吨级船舶靠泊),调整为40万吨。
三、除作上述调整外,该工程其他建设内容仍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河北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矿石码头三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2]1026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