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泰氯碱神木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配套装置环保创新技术工业化示范项目 110万吨/年电石渣煅烧还原氧化钙联产脱硫剂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及采购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金泰氯碱神木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配套装置环保创新技术工业化示范项目 110万吨/年电石渣煅烧还原氧化钙联产脱硫剂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及采购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规模详见“招标公告”——“其他公告内容”——“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6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配套装置环保创新技术工业化示范项目 110万吨/年电石渣煅烧还原氧化钙联产脱硫剂装置详细工程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6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配套装置环保创新技术工业化示范项目 110万吨/年电石渣煅烧还原氧化钙联产脱硫剂装置详细工程设计: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新型建筑材料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采购、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化工设计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近五年内(2016年至今)主持并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工作;拟派采购负责人须熟悉采购业务,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采购、供货经验;
3.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2019)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年审的财务报告;
3.5投标人近十年(2010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以往投标活动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附承诺书);
3.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