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昌都分公司2020年外市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昌都分公司2020年外市电施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中国铁塔昌都分公司市电引入施工招标。 实施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采用份额分配,综合排名第一份额55%,综合排名第二份额45%,预估总投资:1812.09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2.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企业已实行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备案材料。 2.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需出具承诺书,承诺在最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承诺在最近三年(2018年至今)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查询,并截图。 2.3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 2.4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安全生产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6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在全国范围内完成过同类业务合作的项目不少于2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业务总金额不少于500万,须提供相应合同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招标内容、金额等情况,完整清晰的签字盖章复印件,否则无效)。 2.7 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19年成立的、暂无法提供年度财务报告的,须承诺项目执行期间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8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人被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的。 2.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须做出承诺。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1)本公司为该委托人购买的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原件; (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原件; (3)所需要的资质证书原件。 以上所有资料另请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微信同号)
邮件: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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