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西湾露天煤矿生态修复设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西湾露天煤矿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服务,包括西湾露天煤矿工业场地区域(办公生活区、生产场区、辅助生产区,以及工业场地周边)、排土场区域(包括外排土场、内排土地场)。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2.1招标范围:一是对委托方提供的现有规划设计(方案)成果进行优化和提升;二是按年度编制完成2021-2023年生态修复实施计划;三是完成生态修复项目设计,生态修复项目主要包括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开发式治理工程、园林绿化,以及配套灌溉(包含原有管网改造)、排土场供电系统等工程;四是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技术服务。
2.2.2标段(包)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3服务地点:西湾露天煤矿;
2.4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单项工程设计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之日止);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1.2业绩要求:合同签订时间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0日内,投标人应具有矿山生态治理、环境治理、园林景观设计业绩1份(三个设计业绩具备任意一项即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项目范围等信息。单项工程投资金额未体现的业绩,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且单项工程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矿山生态治理、环境治理、园林景观设计业绩1份(三个设计业绩具备任意一项即可)。(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设计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业主证明文件扫描件加以说明。)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0月21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6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刘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