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供热(集团) 富丰锅炉房自来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20-916 招标编码:CBL_20201021_103713656
开标时间:2020-11-1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95.8869万元
长春市供热(集团) 富丰锅炉房自来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20-916
1、招标条件
长春市供热(集团) 富丰锅炉房自来水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供热(集团)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
2.2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建设
2.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完工。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
3.2投标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3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3.4提供近三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10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至2020年,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