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 租赁车辆(4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
招标编号:0724-2000C31N3207
日 期:2020年10月23日
1、受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 (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
(2)项目
(3)项目规模:2×400MW级燃气-蒸汽热电联产机组(燃机型号:M701F4)
(4)项目计划投产时间:首台机组计划于2021年12月投入商业运行,2022年3月第二台机组投入商业运行。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0724-2000C31N3207 | 租赁车辆(4台)项目 | 1项 |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花都天然气热电项目拟租赁4台车辆,其中3台7座商务车、1台14座面包车为花都热电项目工作联系、生产业务用车。租赁期为4年,拟从2021年2月1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止,实以合同实施时间起计算租赁期;车辆数量基数为3台(2台商务车+1台面包车)。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3.1.2具有法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若具有“三证合一”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但其营业执照须包含车辆租赁经营范围。
3.1.3具备有效期内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承包商黑名单;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第3.1.5点情况的声明函。
3.2业绩要求
3.2.1.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车辆租赁国内服务项目合同业绩。
3.2.2.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承包范围及金额的合同资料(含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首页、合同显示提供车辆租赁服务内容部分、签字盖章页等)。
4、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采用先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再获取的方式。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3日起-2020年10月29日止;递交投标登记资料时间:2020年10月23日9:30起,2020年10月29日16:00止,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