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二期异地扩建2×1000MW工程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3-10-27 0
核心提示:江西新余二期异地扩建21000MW工程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服务(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江西新余二期异地扩建2×1000MW工程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期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
2.2建设规模: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新建工程项目双机投产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日止。
2.4招标范围:对公司三类专用设备(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等)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涉及所得税优惠事项的咨询审核服务,形成书面留存备查资料,并出具审核报告。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3A级(含3A级)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满足下列业绩要求之一:
1.至少具有2个火电项目的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服务。2.至少具有2个火电项目的包含了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代理及咨询服务事项。
3.至少具有2个火电项目的各集团统一招采签订的包含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代理及咨询等服务事项。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页。
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的税务师
(提供税务师证书扫描件),同时须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经历:
1.至少具有2个火电项目的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服务;
2.至少具有2个火电项目的包含了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代理及咨询服务事项;
3.至少具有2个火电项目的集团统一招采签订的包含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代理及咨询服务事项。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被服务单位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8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8.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8.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3.8.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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