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054) 一、 招标条件 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于田40万千瓦光伏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已由上级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 2.2 项目规模:400MW光伏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工程勘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完成设计,施工图设计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本项目竣工达标创优验收、竣工结算完成、质量保修期满为止。(以招标方批准的开竣工日期为准或以技术规范为准或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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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勘察设计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8.投标单位须提供近5年(2018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2项及以上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且具有1项及以上220kV及以上变电站勘察设计合同业绩。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采购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提供合同单位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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